公告

2019-08-12 10:14:10

轉知衛福部請各機構全面檢視並修正具有歧視或貶抑身障者標語標示網頁等


主旨:轉衛生福利部函請各機關(並轉知所屬)檢視工作環境使用之標示、標語或網址等
各類用詞,是否具有歧視及貶抑身心障礙者意涵並予
以修正1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730日衛授家字第1080701111號函辦理。
二、案係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31a)點次:
「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國家全面消除生活中所有關於身心障
礙者的歧視及貶抑用語。」辦理。
三、各級政府就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業進行全面檢視並辦理修正,惟生活環境各類用詞
仍有歧視或貶抑情形
(如附件),爰請貴機關(單位)針對標示
、標語或網址進行全面檢視
並予以修正,以符合
CRPD精神並回應國際審查
委員意見。



附加檔案:postfile_125814.pdf
張貼資訊: 林淑娟 
聯絡分機: 07-6151100分機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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