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飛躍一百★滿天星計畫」
「飛躍一百★滿天星計畫」109年度選送國外學習及相關資料如下,請踴躍報名參加。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2020年5月29日中午12:00
摘要:
一、獎助金待遇
每人年至多核發2萬美元及至多新臺幣10萬元1年來回經濟艙機票1張。
二、年限
申請者須赴國外大專院校、企業或機構進行國外學習1年,且於2020年12月前出國。
三、申請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且現為高雄市市民,並連續設籍滿5年以上。
2. 現為本市大專院校 18 歲至 30 歲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生,且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須就讀四年級以上),並於本市大專院校就讀 1 學期以上,且不包括就讀之境外生(外籍生、僑生、陸生、港澳生)。
3. 申請者赴國外大專院校修讀學分,不得為遠距教學課程、函授課程或通信教育等。
4. 公費生及有服務義務者(如師資培育公費生、實習生、軍人、警察、公務人 員等),須自行依其身分所涉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國外學習事宜;倘獲錄取者,不得以具前述身分為由申請延緩出國研習。具有役男身分者,其出國依兵役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5. 未同時獲得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各類出國獎補助款。所稱我國政府出國獎補助款,係指教育部等中央行政機關所提供赴國外之經費(如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或傅爾布萊特獎學金等)。如已申請教育部學海飛獎學金,請咨詢國際處。
6. 已領取教育部留學獎補助款(如公費留學考試、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或 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及其他教育部與國外頂尖大學合作設置獎 學金等)者,不得再申請本獎助金。違反規定者,撤銷錄取資格;已領取本 獎助金者,應全數繳還本府。
7. 申請者應提出符合國外學習大專院校、企業或機構規定所需具備之語文能力證明,並達 CEFR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B1 等級以上。另如無特定語言要求,則 需提出符合當地通用語言能力證明或英語能力證明,並達 CEFR 語言能力參 考指標 B1 等級以上。CEFR語言能力B1各項語言參考指標請點我。
詳情請參見附件。
相關資料下載:
1.滿天星計劃辦法
2.報名需繳交資料★
3.行政契約書
4.個人成果報告書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國際處Nina。
Email:ninayang612@isu.edu.tw
電話:076577711#2089
附加檔案:postfile_131480.pdf
張貼資訊: | 楊子萱 |
聯絡分機: | 2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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