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最新公告
2021-11-23 14:00:27
附加檔案:postfile_143444.pdf
【轉知】文化部檢送「文化部受理來臺展出之文物藝術品或標本不受司法追訴扣押或作為強制執行標的申請認可辦法」一案
一、依據110年11月23日簽准案辦理。
二、教育部轉知文化部檢送「文化部受理來臺展出之文物藝術品或標本不受司法追訴扣押或作為強制執行標的申請認可辦法」,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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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資訊: | 陳思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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