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最新公告

2022-12-23 15:33:05

【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


一、依據111年11月18日及111年12月02日簽准案辦理。

二、教育部修正發布「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第2條、第3條、第4條,修正條文及勘誤表詳如附件。



附加檔案:postfile_152458.pdf
張貼資訊: 劉以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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