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最新公告

2021-05-12 08:36:21

【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訂定「公共衛生師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認定」


一、依據110年5月11日簽准案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來函公告預告訂定「公共衛生師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認定」草案及草案總說明1份,詳如附件。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1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附加檔案:postfile_139001.pdf
張貼資訊: 陳思樺 
聯絡分機: 2073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