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2019-02-19 14:56:30
附加檔案:.
教育部學產基金107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一、校內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3月4日止。
二、申請應備表件:(1)申請表、(2)低收入戶證明正本、(3)學生證影本並已蓋註冊章、(4)上學期正式成績單、(5)郵局帳戶影本(數字可清晰判讀、已交者免再交)、(6)印章(已交者免再交,使用後退還)。備註:低收入戶證明若為影本,需繳驗正本。
三、資料繳交處:備齊申請資料交至課外活動組蘇先生處或分部學務處。
四、申請事項及申請表下載:義守大學首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107學年度第2學期)-校內申請期限至3月4日止
五、其他說明:
1、成績規定:上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操行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2、低收入戶學生,指在學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3、助學金金額:私立大學每人新臺幣5000元(經核准者預計於學期末前發放)。
4、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三)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四)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五)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六)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八)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雜費補助(教育代金)。
(九)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5、重讀生、延畢生、研究生不可申請。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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