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最新公告

2020-03-03 08:44:40

【轉知】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並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


一、依據109年3月2日校長簽准案辦理公告。 

二、教育部轉經濟部智財局函,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並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詳如來函。



附加檔案:postfile_130187.pdf
張貼資訊: 郭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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