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公告
2020-10-19 15:16:57
附加檔案:postfile_134989.pdf
109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畢業校友暨產學合作廠商之職員工學分費補助事宜
一、申請資格:
(一)具本校畢業校友身份者。
(二)具進修部正式學籍者(延修生除外),其服務之單位與本校簽訂產學合作之廠商(廠商名單如附件)。
二、補助項目:
(一)本學期實際所修學分費百分之十。
(二)報名費(109學年度入學新生)
三、申請日期:109年10月23日(五)至109年11月23日(一)止。
四、申請地點:進修部教務組。
五、檢附資料:校友證或三個月內之在職證明。
註:申請表請至進修部表單下載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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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資訊: | 吳隆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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