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最新公告

2021-03-31 16:20:28

【轉知】「電影片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廢止


一、依據110年3月31日簽准案辦理。

二、教育部轉知「電影片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經文化部於110年3月15日以文影字第11020066881號公告廢止,詳如附件。

三、經濟部已將電影片禮券納入「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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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資訊: 陳思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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