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訓

2021-04-23 09:43:07

[課程]待業者職前訓練~專業家事管理人員培訓班


【課程名稱】 專業家事管理人員培訓班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上課地點】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 號7、9 樓
【上課教室】 開課日公告。
【招收人數】 正取30名
【報名截止】 即日起至110.09.14下午1559時。
【開課日期】 110.09.22
【結束日期】 110.12.20
【上課時數】 350小時。
【上課時段】 週一至週五 09:00~16:00
【費用說明】 一般國民失業者自行負擔「個人訓練費用」之20%(6,075元),其餘(80%)費用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補助。(特定對象全額補助)
【適合對象】 (一)參訓資格:以年滿15歲(含)以上之失業者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中華民國籍
(2)新住民: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 條第3 項、第4 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A.泰緬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B.泰緬、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並依就服法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賣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二)民眾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結訓班次之訓後180日內。
2.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3.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4.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前項不得報名之參訓記錄,以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計畫為限。
(三)日間在學學生、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不得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1.公司或行(商)號係指公司登記狀態為「核准設立」、「核准設立,但已命令解散」、「申覆(辯)期」、「列入廢止中」等。
2.公司負責人者,包含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監察人、獨立董事、執行業務股東、代表公司股東、訴訟代理人、重整監督人、重整人、臨時管理人、接管小組召集人、接管小組等。
3.商號負責人者,包含負責人、合夥人。
(四)於失業期間擔任公司行(商)號負責人之民眾(以下簡稱申請人),如檢具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仍得報名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
1.擔任公司行(商)號負責人之單位(以下簡稱該單位)屬非營利事業之證明文件。
2.申請人已無從事事業經營者:
(1)該單位已依法停(歇)業或解散之證明文件。
(2)該單位已依法變更負責人,應檢附向目的事業之主管機關或財稅主管機關變更登記之證明文件。
(3)該單位出具與申請人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之證明文件,或申請人與該單位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之證明文件。(依民法第549 條及公司法第199 條、第227 條等規定)
(4)申請人遭該單位冒名登記為負責人,且無法提供上開證明者,應檢附向檢察機關提出告訴之證明文件。
(五)已參加本署暨各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或在職訓練計畫之學員,訓練期間不得以失業者身分參加本署及各本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之訓練計畫,如經查獲,應撤銷後者參訓資格。但參加在職訓練課程期間,發生非自願性失業情事,而以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身分參加本作業原則之訓練課程者,不在此限。
(六)具特定失業者身分之參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前項人員如同時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之失業者身分,應優先以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免費參訓。(若為就業保險非自願失業者身分,報名前應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訓)。
【證書類別】 結業證明
【課程說明】 (一)訓練目標:洗衣、打掃、煮飯、照顧老幼等工作,在傳統觀念中,是「幫傭」藉以謀生的工作;但隨著國內人口老化、雙薪家庭增加,聘請一位「家務幫手」,定期到家中清潔、打掃、或煮飯等服務,早已大行其道,期望透過專業的清潔訓練課程再造就業機會。
(二)就業方向:期望藉由學習專業清潔等相關知能,藉此讓參訓學員更深入了解未來從事清潔服務業業務相關工作與面試技巧。
【備註說明】 (一)報名洽詢專線(07)216-9052 FAX:(07)271-0381 陳小姐。
(二)甄試時間:筆試-110年09月16日09時30分; 口試-110年09月16日10時30分。 (甄試當日請攜帶符合參訓資格之證明文件、身分證件、筆)。
(三)甄試地點: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 號7 樓
(四)報名地點: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 號7 樓
(五)報名方式:
1.直接至本單位親自報名。
2.於臺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報名之民眾,接獲本單位通知後應備齊身分文件至本單位繳交完成報名。
3.報名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應於「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查詢個人相關資料同意書」及「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者參加職業訓練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職訓諮詢並推介之權益說明暨同意書」簽名切結,如因故未能於報名當日繳交者,最遲應於筆試前繳交。
(2)應繳文件: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間之居留證、特定對象資格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均應備影本1 份。
(3)繳交最近3 個月內2 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一式2 張,相片背面須書明姓名、出生年月日(1 張黏貼於上課證,另1 張黏貼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卡)。
(4)報名表「聯絡電話」必須詳實填寫於各班開訓前不會變更之聯絡電話,如因本人填寫錯誤或不符,致無法按時聯繫其本人時,報考人應自行負責。
(5)如有延長招生期限之必要,將於台灣就業通網站公告,並以電話或e-mail 通知民眾。
(六)其他相關資訊說明,請下載附加檔案招生簡章。

修正日期:2021.08.31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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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資訊: 推廣教育中心 
聯絡分機: 07-216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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