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宣導專區

2021-11-12 08:17:38

【宣導】應使用正版教學用書,勿使非法電子書或於社群平臺轉貼境外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


一、依據110年11月11日簽准案辦理。

二、教育部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有關宣導學校應使用正版教學用書,勿使非法電子書或於社群平臺轉貼境外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一案,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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