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兵役
- 108年1月1日起,民國88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如果於役齡前的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 要出國短期旅遊的役男,可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辦公時間內隨到隨辦;現就讀國內學校在學緩徵役男,也可直接向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申請,或以網路方式申請出境。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業務資訊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大家多加利用。
- 109年度就讀專科以上83年次至92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條件及相關規定作業。詳細申請公文及流程請自行點閱附件。
- 內政部「109年應屆畢業役男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入營時程說明」、「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須知」及「延緩入營申請須知」
- 內政部修正109年應屆畢業役男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入營時程
- 有關內政部役政署「戶役政管家App」訊息主動通知服務自109年3月2日上線啟用
- 有關勞動部「國際組織技能競賽國家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第2條、第3條修正條文
- 內政部役政署有關自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各類兵役辦理事宜 (新生與轉學生必辦)
- 役男「緩徵」申請表:未服兵役者填寫。
- 「儘後召集第2款」申請表:已服完兵役退伍者填寫。
- 丁等體位、免(禁)役…等亦需完成役男「緩徵」申請表填寫,並將免(禁)役證明書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 現役軍人需填寫「儘後召集第2款」申請表,並將軍人身分證正、反面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 應行辦理「緩徵」或「儘後召集第2款」申請之學生,因逾期未檢送申請資料,致無法辦理者,其後續衍生之兵役問題(如仍需接受徵集或勤、教召…等)由學生自行負責。
◎108年度「90年次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線上申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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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90年次役男明年屆徵兵及齡,於今(108)年10月9日上午10時至11月15日下午5時,可利用電腦、手機、平板等裝置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首頁點選進入「兵籍調查線上申報」作業系統,上網登錄兵籍表所需之個人資料後即可完成兵籍調查作業。
◎役男「緩徵」及「儘後召集第2款」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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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於108年9月2日(星期一)前寄回(以郵戳為憑)。
地址:84001高雄市大樹區學城路一段1號 生活輔導組收。
◎相關法規
- 兵役法
- 兵役法施行法
-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 專科以上學校學生申請儘後召集作業要點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
- 徵兵處理程序
- 徵兵處理程序注意事項
- 役男出國注意事項宣導
- 自108年4月29日起取消護照加蓋或註銷兵役管制章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