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7 15:26:32
【轉知】(校內截止日112.12.18)教育部第28屆國家講座申請案,詳如說明。
一、國家講座之申請對象為大學專任教授(編制內),於旨揭截止日時年齡未逾70歲,未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或第15條第1項情形之一,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中央研究院院士。
(二)曾獲得本部學術獎滿3年以上。
(三)在國內外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與前2項相當之傑出貢獻者。
二、本年度依修正本辦法規定,每校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提高至以4人為限,且為使學校推薦作業更為審慎嚴謹,所有申請案應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並符合利益迴避原則;另請就送審人之教學及帶領研究團隊表現進行審核,並請於學校初審時將受推薦者之教學及引導學術思潮特色等納入考量。
三、檢附推薦書格式及學校檢核表如附件(得逕至本部高等教育司網站/電子布告欄下載)。報部時請隨文檢送推薦書(含中、英文版Word格式及「用印後」PDF格式電子檔)及送審著作(含PDF格式電子檔)紙本各1式6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四、本申請案件須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