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
壹、目的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 之大專及中小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良品德及特殊才能之重視。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總統府、行政院。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 承辦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四、 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五、 推薦單位:國內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 學、國民小學、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 灣學校及已向政府立案之社會團體(須檢附政府立案證明文件,若為影本 則須加註與正本相符)。
參、獎勵名額
總統教育獎每年辦理一次,每年獎勵名額以大專組六名至八名、高中組十 名至十二名,國中組十六名至十八名,國小組十六名至十八名,合計四十 八名至五十六名為原則。
肆、頒獎及表揚方式
一、每位獲獎學生由總統頒發獎助學金、獎狀一紙及獎座一座,獎勵經費由 教育部國教署年度預算支應,其獎助學金規定如下:
(一)大專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二十五萬元。
(二)高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二十萬元。
(三)國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十五萬元。
(四)國小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十五萬元。
二、編撰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芳名錄。
三、每位獲獎學生得邀請一位至三位(其中一位為該校師長)對其成長最有 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
伍、推薦對象及組別
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 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 育學生),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12 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推薦組別:
(一)大專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包括二專、五專四年級及五年 級、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以下略~
三、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推薦之各 教育階段學生,以戶籍所在地縣市為推薦縣市別。
陸、推薦條件
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 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 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柒、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
一、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 每組推薦一名為限。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ncyu.edu.tw)及書面推薦 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 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政府立案之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 推薦人就讀之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高級中 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未取得學籍者,需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教育局處核發之學生身分證明。
二、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檢送下列資料表全部資料各二份,並按(一)至(六) 依序排放文件:
(一) 2024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 1,完成網路報名程序 後,逕自報名系統匯出列印紙本,浮貼兩吋半身彩色照片一張)。
(二) 2024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如附件 2)。
(三) 2024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如附件 3)。
(四) 2024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如附件 4,並請依項次確實 勾稽)。
(五) 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身心障礙學生另需檢附衛生福利部之身心障礙 證明文件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相關鑑定 文件。
(六) 相關書面佐證資料(若無則免附)。
由於內容繁複,請符合資格的同學自行下載說明簡章並請於12/12以前繳交相關資料(紙本及電子檔)至系辦公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