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8 16:57:06
【醫藥生技】113年度新制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實務解析
課程名稱: | 新制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實務解析(為實體教學) |
主辦單位: | 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義守大學生物科技與生醫工程中心 |
協辦單位: | 高雄市直轄市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
上課地點: | 80145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樓(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7樓) |
報名日期: | 即日起~ 113/04/17 17:00 |
師資介紹: | 林鼎勝 老師 學歷:國立成功大學醫學工程研究所博士 專長:生物力學、手術器械研發設計、顱顏口腔工程、醫療器材法規與認證 |
訓練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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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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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日期: | 113/04/22 ~ 113/04/22 |
上課時間: | 週一13:00-17:00上課 |
訓練時數: | 4小時 |
學 分 數 : | 非學分班 |
招收人數: | 25人 |
學歷: | 無限制 |
年齡: | 無限制 |
資格條件: | 從事醫療器材製造業者及販賣業者之相關技術人員或對本課程有興趣者。 *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5條第三款、第11條等,技術人員資格符合與否,建議與公司所在地之衛生局確認。 |
遴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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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 | 授課時間 | 時數 | 課程進度/內容 | 授課師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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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22(星期一) | 13:00~17:00 | 4 | 1.醫療器材管理法 2.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 3.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 4.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
林鼎勝 |
教學方法: | 講授教學法(運用敘述或講演的方式,傳遞教材知識的一種教學方法,提供相關教材或講義) |
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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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說明: |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費之9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未能開班時將無息退還所繳費用。 |
備註: | 本課程同屬於「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教育訓練課程與繼續教育訓練課程範疇」,可作為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輸入醫療器材技術人員與第11條規定技術人員製造業或販賣業者之技術人員教育訓練時數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