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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12年10月12日簽准案辦理。
二、使用正版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本部112年9月5日臺教高通字第1120085146號諒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