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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16:37:28
【實習】科學工藝博物館112年實習生實施計畫,詳如說明

說明:

一、貴校各系所學生若有實習需求,請自即日起至本年55(週五)前協助學生辦理,實習申請可由學校薦送或由學生備齊相關資料向本館提出申請,為加速實習申請作業,申請案請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實習生申請相關資料,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本館最新消息區;獲錄取之同學,將由督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二、依本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本館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本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請轉知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實習證明繳費方式」欄勾選繳費方式。

 

附加檔案 - postfile_155247.pdf
張貼資訊 - 任昱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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