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0 08:13:50
【轉知】為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惠請貴機關、學校全力推薦所屬公教職員工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惠請依式繕造推薦名冊,於本(112)年6月23日前逕送本所民政課,請查照。
一、依據高雄市選舉委員會112年5月22日高市選一字第1123150154號函辦理。
二、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業經定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本次選舉本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依上開規定估各機關學校至少需配合遴薦現有人數之50%比例(其中40%擔任管理員及10%擔任主任管(監)人員),請鼓勵貴所屬機關、學校公教職員工積極參與投開票所工作,並准予投票日後依規定給予獎勵及補假,另是類人員參加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將依講習時數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四、旨揭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津貼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0年5月26日中選人字第1100023475號訂定之「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
表」,其數額如下:主任管理員新臺幣(以下同)3,400元、主任監察員2,800元、管理員2,200元、監察員1,800元、預備員1,800
元、警衛人員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