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管服務課程

2024-08-28 11:47:02
【商管服務】113年度高市勞工局訓就中心委外職前訓練-收納清潔人員實戰班

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收納清潔人員實戰班
主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訓練計畫: 113 年度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報名地點: 80145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樓)
上課地點: 80145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樓)
報名日期: 113/08/23 ~ 113/10/08 17:00
訓練日期: 113/10/17 ~ 113/12/10
上課時間: 週一與週五08:00至17:00上課
訓練時數: 220小時
學 分 數 : 非學分班
訓練費用:
  • 學員負擔:4,493元
  • 政府負擔:17,974元
  • 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如下:
    1.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2.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3.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高齡之失業者
      9.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招收人數: 30人

參訓資格

學歷: 不拘
年齡: 年滿15歲以上
其他條件: 一、各訓練班次訓練對象為年滿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新住民:
    1. 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2. 前目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
  • 經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許可其居留之下列對象之一:
    1. 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 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並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
  •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其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二等級至第十五等級規定之項目,且未經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通知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者。
二、失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報名:
  •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
  • 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 重復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日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前項所稱離訓,不含適應期內離訓;所稱完訓,指完成訓期但成績考核未達標準;所稱結訓,指完成訓期且成績考核達標準。前項不得報名之參訓記錄,以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計畫為限。
三、日間在學學生、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不得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備註: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說明如下:
  • 公司或行(商)號係指公司登記狀態為「核准設立」、「核准設立,但已命令解散」、「申覆(辯)期」、「列入廢止中」等。
  • 公司負責人者,包含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監察人、獨立董事、執行業務股東、代表公司股東、訴訟代理人、重整監督人、重整人、臨時管理人、接管小組召集人、接管小組等。
  • 商號負責人者,包含負責人、合夥人。
四、於失業期間擔任公司行(商)號負責人之民眾(以下簡稱申請人),如檢具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仍得報名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
  • 擔任公司行(商)號負責人之單位(以下簡稱該單位)屬非營利事業之證明文件。
  • 申請人已無從事事業經營者:
    1. 該單位已依法停(歇)業或解散之證明文件。
    2. 該單位已依法變更負責人,應檢附向目的事業之主管機關或財稅主管機關變更登記之證明文件。
    3. 該單位出具與申請人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之證明文件,或申請人與該單位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之證明文件。(依民法第549條及公司法第199條、第227條等規定)
    4. 申請人遭該單位冒名登記為負責人,且無法提供上開證明者,應檢附向檢察機關提出告訴之證明文件。
五、經分署查獲學員於訓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撤銷後者參訓資格:
  • 參加職前訓練計畫之學員,於訓練期間以失業者身分報名參加本署及各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業訓練計畫。
  • 參加在職訓練課程計畫之學員,於在職訓練課程期間未發生非自願離職情事,而以失 業者身分參加職業訓練計畫。
六、具特定失業者身分之參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前項人員如同時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之失業者身分,應優先以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免費參訓。(若為就業保險非自願失業者身分,報名前應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訓)。:
七、凡是參加「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結訓後 180 日內,不得參加職前訓練,另參加前計畫參訓時數未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一年內不得參加職前訓練。

甄試錄訓方式

甄試地點: 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樓)
甄試日期:
  • 筆試:113年10月11日09時30分
  • 口試:113年10月11日10時30分
甄試說明:
  • 筆試說明筆試50%(內容包含選擇題,出題範圍包含收納清潔基本概念)
  • 口試50%(內容包含應試者參訓歷史、條件、目的、近半年求職歷程、就業意願與規畫、訓後生涯規劃、服裝儀容及態度、表達及思考邏輯及適訓綜合評估)
  • 延期:甄試當日遇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經高雄市政府公告高中職以下停止上課者,將延期辦理甄試。


  • (一)筆試前,應試者應出示符合參訓資格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未符資格者,不得參加筆試;甄試當日未攜帶應備證明文件者,應簽具並繳交符合資格之切結書,並於錄訓報到時出示證明文件,未出示者,視同放棄參訓資格。筆試測驗開始十五分鐘後不得進入試場應試,視為缺考。
  • (二)口試階段:依筆試測驗成績,依序選取參加口試人員,其人數以預訓人數之二倍為原則。
錄訓說明:
  • 一、錄訓方式:筆試及口試總成績須達60分以上始得錄訓,並依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分及名次後,依序錄訓,如總成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總成績及筆試成績皆同分者,以口試評量項目配分最高之得分較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或口試者,不予錄訓。具有就業保險法所定非自願離職身分及就業服務法24條所定特定對象、新住民或性侵被害人、高齡者身分之應試者,總成績以筆試加口試成績加權百分之三計算,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證資料,最遲應於甄試當日提出,逾時或未依規定提出者,視同放棄加分資格。 
  • 二、甄試題目及答案於本單位公告欄或網站公布7日
  • 三、錄取名額:正取30名,備取10名。
  • 四、錄取名單於113年10月15日公布於本單位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網站,另以郵寄、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應試者甄試結果。
  • 五、應試者對於試題若有疑義,應於甄試結束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及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檢具正確之個人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等相關資料,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另外應試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提供各細項分數、複印答案卷(卡)或評審表,亦不得要求告知試題命製人員及監評人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 六、正取報到時間及地點: 113年10月17日08 時50 分於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樓)報到。
  • 七、正取人員應依規定時間及地點,備妥應備文件辦理報到事宜;報到時間結束尚有缺額時,本單位得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未依限於所定開訓或遞補時間內完成報到者,除已辦理請假事宜外,視為放棄參訓資格。
  • 八、錄訓序位:第一順位為「弱勢青少年(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保護管束少年)」,各班各保留三個名額,並以「一律錄訓」之方式參訓,如無「弱勢青少年」名額則回歸各失業者身份;第二順位則為各失業者身份。

訓練內容

課程目標:
  • 空間領域的收納方式,如廚房、客廳、臥室、書房等,透過理論與案例的分析,加強同學的觀念認知。
  • 系統化了解收納、清潔、打包、上架、搬運等流程,同時達到減化客戶的物品,傳授技巧性的溝通來完成刪減,設計客戶的收納動線圖。
  • 塵蟎機器設備操作與案例分析,透過實際操作了解產業可獨立工作,並從服務過程中,探討延伸性的工作機會,達成持續業績的來源。
  • 模組化設計,如大樓、透天、小套房等空間,解決客戶空間不夠及室內設計的缺點,運用挑選適合的收納箱及工具同時訓練收納師的反應力,達到短時間判斷正確的收納工具。

就業展望: 本課程係針對糕點烘焙伴手禮產業基礎專業人員之專業技能培訓,期望學員受訓之後,能夠取得烘焙相關證照,並輔導與推薦進入南部地區糕點烘焙伴手禮產業,以協助糕點烘焙伴手禮產業培育基礎專業人才,期望學員受訓之後,能夠取得結業證書並進入1.國際觀光飯店、獨立餐廳、連鎖餐廳、連鎖餐飲業、餐飲管理顧問公司及相關政府單位等餐飲服務產業基層或中階管理儲備人才或部門主管。2.餐廳籌備與開幕規劃專業人才。3.廚藝產品研發及行銷管理專業人才。4.自行餐飲創業。
課程大綱:
  • 1. 性別平等教育(3小時):不確定年代的兩性關係、性別議題、平衡家庭與工作觀念等介紹與案例分析。
  • 資通訊知能(4小時):1.資通訊發展趨勢 2.數位工具應用 3.數位環境溝通與協作 4.資訊數據處理與內容製作 5.資訊安全管理
  • 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4小時):針對目前就業市場的趨勢及未來分析,就職前相關準備,並介紹如何在相關產業裡運用環保永續的方法以達到淨零排碳的效益。
  • 台灣市場收納趨勢航海圖(6小時):1.收納市場的職涯展望圖 2.紅海與藍海的競爭分析 3.個人與公司收納的差異化

  • 建立高效運作的團隊共識(6小時):1.團隊共識的定義說明 2.團體動力學 3.培養察覺與反思的自我能力
  • 營運管理與成本概算(12小時):1.線上估價的目的說明 2.出勤人員時數與購買工具估價 3.製作模擬公司營運方針
  • 客戶轉介紹的關鍵指標(6小時):1.轉介紹的原理說明 2.提升業績來源的談判技巧 3.分析客戶屬性與定期服務次數
  • 收納管理師甘苦談(6小時):1.成為收納管理師的必經之路分享 2.收納管理師的生涯規劃 3.收納管理師的陪伴之旅
  • 收納整理工具說明與操作(12小時):1.個人收納工具說明與清潔操作 2.收納工具箱與整理盒說明 3.收納工具的應用
  • 收納用品挑選與應用(18小時):1.100個實用收納工具說明與應用 2.廚房收納小物DIY 3.浴室收納空間DIY 4.收納工作者使用的工具挑選 5.各式案場分析與相對應工具準備
  • 儲藏置物空間整理技巧(11小時):1.教導客戶如何丟的技巧 2.檢視不必使用的物品,創造需要的空間 3.製作檢核清單表 4.儲藏室空間規劃圖設計 5.各式整理箱與收納盒應用 6.製作紙袋隔間,達到物品分類
  • 廚房清潔與整理技巧(12小時):1.收納前廚房清潔的重點事項 2.廚房收納工具操作與說明 3.收納工作流程與注意要點 4.冰箱收納工具說明與操作 5.冰箱去味清潔技巧 6.冷藏與冷凍收納原則與規劃
  • 全屋清潔流程與整理技巧(24小時):1.收納前清潔的重點事項 2.浴室、玄關、客廳、書房、陽台收納工具操作與說明 3.收納工作流程與注意要點
  • 臥室整理與收納技巧(21小時):1.收納前臥室清潔的重點事項 2.臥室收納工具操作與說明 3.收納工作流程與注意要點 4.組合式衣櫃的應用與排列 5.衣物的分區整理與季節搭配 6.製作衣櫃箱中箱的收納應用 7.各式長袖、短袖、褲子等衣物整理技巧 8.衣物清潔技巧 9.換季衣物收納袋使用技巧
  • 大樓公共空間清潔術(12小時):1.大樓空間清潔的重點事項 2.清潔工具操作與說明 3.工作流程與注意要點
  • 客戶拜訪與行銷技巧(6小時):1.客戶拜訪的事前溝通技巧 2.行銷的定義說明 3.模擬超級銷售員
  • 專業塵螨機器操作技巧(12小時):1.塵螨的來源2.各式塵螨機器分析與說明 3.塵螨機器操作實作4.室內空氣淨化操作。
  • 居家空間清潔整理技巧(21小時):1.居家環境各區域清潔演練 2.居家環境各區清潔工作流程說明 3.居家環境清潔工具操作應用
  • 綜合實習(24小時):1.各項場域收納與整理實務操作練習 2.收納管理技能檢核

其他說明

報名方式:
  • 直接至本單位親自報名。
  • 於臺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報名之民眾,接獲本單位通知後應 備齊身分文件至本單位繳交完成報名。


  • 截止報名期限日以有40人以上報名,甄試當日以有30人以上到考,若報名或參加甄試人數不足將延後開班,每次延班不得超過14日,最多延長2次,若有延長招生期限之必要,將於台灣就業通網站公告,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報名民眾,若第2次延班錄取人數或開班人數未達15人者將予停班。

報名繳交資料:
  • 報名時應於「報名參訓切結書」及「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者參加職業訓練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職訓諮詢並推介之權益說明暨同意書」簽名,如因故未能於報名當日繳交者,最遲應於甄試當天繳交。
  • 應繳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及特定身分證明文件、照片1 式2 張(相片背面須寫上姓名)。


  • 如有延長招生期限之必要,將於台灣就業通網站公告,並以電話或e-mail 通知民眾。

其他事項:
  • 課程洽詢:07-2169052 陳小姐
  • 本班次為推廣教育非學分班,不授予學位證書。
  • 上課地點,備有茶水間,圖書雜誌可借閱。
  • 詳細內容請參考下載簡章(如附加檔案)或來電洽詢。
 
附加檔案 - postfile_165669.pdf
張貼資訊 - 推廣教育中心-陳小姐
聯絡分機 - 07216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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