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 | 對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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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進取、先付出後享受 大一住宿時先服務 |
1.擔任學生宿舍區「環保志工」達規定時(次)數及考核標準 2.擔任學生宿舍區「交管志工」達規定時(次)數及考核標準 |
良好習慣、主動爭取榮譽 | 宿舍整潔競賽及平時整潔評比爭取,累積積點達15點者可獲住宿權 |
熱忱服務、申請擔任幹部 | 參加學生宿舍「幹部志工」申請、見習、甄選、培訓 |
特殊身分、有住宿權資格 | 1.肢體障礙、有重大疾病,不利於通車、通勤者 2.政府核定低收、中低收入戶子女 3.優秀新生入學,有2年以上住宿權者 4.設籍6個月以上之離島學生、非設籍於高雄市及高雄市偏遠行政區之原住民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