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就學與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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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就學與獎助 |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

本國籍學生凡符合就學貸款規定資格,可於每學期註冊期間向台灣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並將對保完成之對保單繳回生輔組即完成註冊,無須繳納學雜費。但就學貸款並非社會福利,亦非就學補助,畢業後,借款者應即擔負起攤還本息的還款責任。


◎就學貸款流程說明(點選看詳情)

申請程序 審查結果(補件說明) 退款時程 還款宣導專區
就學貸款申辦時間
112學年度 第1學期 第2學期
台灣銀行對保時間 112年8月1日(二)~112年9月22日(五) 113年01月15日(一)~113年02月29日(四)
(春節期間,銀行無對保服務)
學校寄件截止時間 112年9月1日(五) 113年02月02日(五)
※注意事項:
  1. 請於收到註冊單後,依貸款申請流程進行對保手續
  2. 詳細申辦程序請點選【申請程序】
  3. 每學期依寄件截止時間寄(繳)回【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即完成註冊手續。線上對保者,對保單也需寄回學校喔!

◎申請資格(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教育部放寬申貸門檻新規定)

一、 就學貸款相關辦法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113.01.16)img Front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113.01.17)img Front

  • 二、 申請條件:
      學生+兄弟姊妹或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之學生)
    家庭年收入 共1名(只有學生本人) 共2名 共3名
    120萬元以下 (甲類)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120萬元~148萬元 (乙類) 不可申貸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超過148萬元 不可申貸 可申貸(學生自付利息) (丙類) 可申貸(免息) (丁類)

    ⚫定義說明:

    1.「已成年」及「未成年」定義:
    a.上學期:自出生之日起算至9月30日當天滿18歲者,為「已成年」;反之,未滿18歲者,為「未成年」。
    b.下學期:自出生之日起算至2月29日當天滿18歲者,為「已成年」;反之,未滿18歲者,為「未成年」。

    家庭情境範例links

    三、 學校公告及說明書

  • 112-2就學貸款申請公告links
  • 112-2就學貸款申請說明書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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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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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7-6577711 分機: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