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2023-10-31 11:31:32

【公告】本校具有「役男身分」出國實習及進修學生(交換生)申請出境應注意事項


一、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在學役男修讀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課程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二年;其核准出境就學,依每一學程為之,且返國期限截止日,不得逾國內在學緩徵年限規定。


二、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1年,且返國期限截止日,不得逾國內在學緩徵年限;其以研究、 進修之原因申請出境者,每一學程以二次為限規定。


三、依上開規定申請出境之在學役男,由其國內就讀學校造冊,並以公文檢附相關證明,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核准,方可出境。


四、役男出境前請至內政部役政署「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查詢及列印系統」查詢並列印出境核准知單,併同護照持憑通關出境,取代以人工於護照上加蓋出境核准章戳之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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