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6 16:38:36
【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優待第1次申請作業規定
一、申辦期程:自112年12月11日(一)迄12月22日(五)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符合下列申請資格,並持有證明資料者,即可提出申請:
(一)軍公教遺族子女。
(二)現役軍人子女。
(三)身心障礙學生(重新鑑定日為113年3月31日含以後)。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重新鑑定日為113年3月31日含以後)。
(五)低收入戶學生(113年度)。
(六)中低收入戶學生(113年度)。
(七)原住民族籍學生。
(八)特殊境遇家庭子女(113年度)。
三、就學優待申請表(學雜費減免)為線上申請,符合資格之同學請登入應用資訊系統填寫、列印申請表,並連同應檢附資料親繳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四、教育部重要修正規定暨應檢附資料說明,請參閱生輔組網站→就學優待或掃描QR Code取得資訊。
五、 就學優待 學雜費減免 若有疑問請洽:生活輔導組林先生,(07)6577711 轉 2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