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獎助學金 International Student Scholarships

A: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時,將由學校獎助學金委員會依其繳交的文件審查,視分配名額依比例核定獎助學金。

A:學校外國學生獎學金獎勵年限規定如下:

   1. 大學部:最多核予4年
   2. 碩士班:最多核予2年
   3. 博士班:最多核予3年

A:學校外國學生獎學金獎勵金額規定如下:

   1. 外國新生:新臺幣40,000元至175,000元不等(分兩期核發)
   2. 外國在校生:新臺幣10,000元至免學雜費不等(逐學期發放)

A:外國學生申請學校外國學生獎助學金須具備資格如下:

   1. 外國新生:
     * 申請就讀前,由學校獎助學金委員會依其繳交的文件審查,視分配名額依比例核定獎助學金。
     * 入學時已獲1年以上獎助學金者(符合資格者得續領次一學年獎學金):
       a) 該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全班前百分之40(小數點後採無條件進位)
       b) 操行成績需達85分以上,且無小過以上懲處紀錄

  2. 外國在校生:
     * 就學滿一學年,且前一學期班級排名為前百分之40
     * 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需達85分以上,且無小過以上懲處紀錄
     * 前一學期修課數至少2門

A:外國學生獎學申請時間如下:

   1. 外國新生:
     * 申請就讀前,配合學校秋季或春季班招生報名截止日期提出申請
     * 入學時已獲1年以上獎助學金者,則每年6月第一周及12月最後一周向「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提出續領申請

   2. 外國在校生:
     * 每年6月第一周及12月最後一周向「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提出申請

A:申請外國學生獎助學金需準備資料文件如下:

   1. 外國新生:
     * 入學前:
       a) 申請表 x 1份
       b) 個人簡歷影本 x 1份
       c) 中文或英文推薦函影本 x 2份
       d) 其他相關學業及課外活動證明文件影本 x 1份
       e) 中文或英文最高學歷之在校成績證明或畢業成績班排名百分比影本 x 1份
      f) 若有參加所屬國全國性統一考試者、應附統一考試成績影本 x 1份
    * 在學期間續領:
       a) 申請表 x 1份
       b) 學期成績與操行成績 x 1份(統一由「國際及兩岸事務處」辦理)
       c) 服務學習認證

   2. 外國在校生:
     * 自108年度起,大學部學生不需填寫外國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將收集全校所有外國學生成績,並主動為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進行審查。若有志工或服務證書的同學,請繳至國際處以利審查
     * 研究生及博士生因包含其他表現,故仍以原本的方式完成申請程序,所需文件如下:
       a) 申請表 x 1份
       b) 系學期成績與操行成績 x 1份(統一由「國際及兩岸事務處」辦理)
       c) 碩博士班之學系得另訂學術表現排序準則,並提供本處排名結果,以做獎助學金核發之參考
       d) 於海外進行志工服務證明
       e) 服務學習認證

A:是的。且每學期末「服務學習認證」考核,可做獎助學金續領或申請審核之參考。鼓勵欲申請外國學生獎助學金者,前往「國際及兩岸事務處」瞭解更多詳細資訊。

A:已獲學校外國學生獎助學金者,由「國際及兩岸事務處」以獎助學金抵減學雜費及保險費等費用,若有餘額將核發給學生,若金額不足以抵減相關費用,則學生須補足差額。

A:外國學生會被取消並追回已核定的外國獎助學金的條件如下:

  * 新生入學或在校生於當學年度未完成註冊、辦理保留學籍資格或轉學離校
  * 當學期前9周出席未達百分之70
  * 記有小過以上之懲處
  * 前一學期操行成績未達85分以上,取消已核定的獎助學金(用於休學再復學者)

A:學生應依數繳清獎助學金補助之費用,以維持自身學籍。若未能繳付相關金額,將可能依法遣返回所屬國家。

A:外國學生可參考以下校外獎助學金,但須注意若已領有臺灣政府任何獎助學金者,則不得重複領取學校外國學生獎助學金:

   1. 臺灣獎學金(於入境前提出申請)
      參考網址:https://taiwanscholarship.moe.gov.tw/web/index.aspx
   2. 高雄市國際學生獎學金
      參考網址:http://www.kh.edu.tw/forms/getDirectory/2637

A:當年度已獲學校外國學生獎助學金的學生僅可再申請以下獎學金。學生可前往「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或瀏覽學務處網頁(LINK)瞭解更多詳細資訊:

  1. 績優社團幹部獎學金
  2. 博愛急難慰問金
  3. 獎勵學生參與校外英語文檢定考試
  4. 研究生赴國外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獎助學金

A:當年度未獲學校外國學生獎助學金的學生僅可再申請以下獎學金。學生可前往「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或瀏覽學務處網頁(LINK)瞭解更多詳細資訊:

  1. 績優社團幹部獎學金
  2. 博愛急難慰問金
  3. 獎勵學生參與校外英語文檢定考試
  4. 研究生赴國外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獎助學金
  5. 慈恩助學金
  6. 學海獎學金
  7. 學文獎學金(須部分自費)
  8. 清寒學生參與社區公益服務助學金
  9. 義聯集團書燁獎學金
  10. 義守大學暨義聯集團學行優秀獎學金
  11. 博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12. 碩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