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甄選入學或分發入學之優秀學生,最高500萬新生入學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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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本校學業及操行成績優異學生,系排名成績優秀符合辦法始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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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本校進修學士學業及操行成績優異學生,系排名成績優秀符合辦法始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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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本校進修學士現役軍人營區專班學業及操行成績優異學生,班排名成績優秀符合辦法始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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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大四、學士後中醫五年級、醫學系六年級或後護理三年級之應屆畢業生,成績優秀符合辦法始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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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請條件經甄選通過,補助出國短期交流、修習雙聯學位及交換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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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請條件經甄選通過,補助至大陸短期交流、修習雙聯學位及交換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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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參與國內專業競賽、國際級學術或專業性競賽,競賽成績優異者可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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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學生取得多元證照,提昇專業力及就業競爭力,符合資格者可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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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前四學期內,曾獲運動優異成績者,得依辦法提出申請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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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獲准依本校運動代表隊對外比賽辦法,代表本校或國家參加運動比賽,合於本辦法規定者得申請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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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校專案籃球代表隊隊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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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提供生活費性質補助之助學金,主要補助家庭年所得90萬元以下並具有本校學籍之台灣學生,其餘須同時全數符合始能申請之條件資格,詳如該學年度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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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本校正式學籍之本國籍在學學生(延畢生、退學生及休學生不得申請本獎補助),凡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除外)、大專校院弱勢補助資格、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或家庭突遭變故經本校審核通過等資格其中一項,並參與校內相關輔導機制完成者,可於每學期規定申請時間內備齊文件至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於學期末發放補助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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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訂定,提供低收入戶之在校學生住宿費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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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原住民專班學生住宿機會,照顧原住民專班學生安心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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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因突發事故影響就學者,給予慰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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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因突發事故影響就學者,給予慰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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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因突發事故影響就學者,給予慰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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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助學金非助學貸款,冀望學生能於畢業後經濟能力許可下,傳愛至其他需要受補助之清寒學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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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對象為本校大學部及進修部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申請資格請參閱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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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預修生或大學畢業生如符合獎勵標準,依獎勵等級給予學雜費50%-75%之獎勵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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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一年級及二年級研究生,並經系所推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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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具有本校學籍之碩士及博士研究生協助從事各系所學習範疇研究工作,保障其權益,提供補助,研究生可依各系所公告及通知辦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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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新生獎勵、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大義書卷、優秀研究生獎勵、校外獎助學金等撥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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